一、项目编号:CQ
二、采购项目名称:平武报恩寺综合保护利用项目-报恩寺经幢周边环境提升项目监理服务;
三、采购预算:¥1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
四、采购项目简介:本次磋商拟对“平武报恩寺综合保护利用项目-报恩寺经幢周边环境提升项目监理服务”进行采购,有关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五、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六、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七、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四川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供应商“截至磋商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磋商。
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但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九、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上午09:00- 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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