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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四川自贡分行与荣县中医医院合作建设智慧医疗服务平台投入软硬件设备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16 收藏项目
一、采购项目编号:ZJJX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四川自贡分行与荣县中医医院合作建设智慧医疗服务平台投入软硬件设备项目采购

三、资金来源:本项目为国有金融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在工行离职人员(若有)须提供目前所在投标人公司的任职情况,并提供廉洁承诺书。

3.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司法、行政等机构认定的失信等不良行为。

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

1.时间:2024年10月17日9时至2024年10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资格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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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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