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HBHJ
2.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一批眼科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最高限价:1350000.00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分项预算(元) |
分项限价(元) |
总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 |
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一批眼科设备采购项目 |
眼底激光治疗仪 |
600000.00 |
600000.00 |
1350000.00 |
1350000.00 |
|
眼科影像管理系统 |
450000.00 |
450000.00 |
||||
|
4K超高清摄录系统 |
300000.00 |
30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采购眼底激光治疗仪1台,眼科影像管理系统1套,4K超高清摄录系统1套,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质保期:不少于3年。每季度安排一次厂家专业的技术人员主动上门进行预防性维护和校准检测,具体内容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并出具书面报告提交医学装备科备案;
(3)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后30日历天;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6)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眼底激光治疗仪和眼科影像管理系统接受进口,4K超高清摄录系统不接受进口。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供应商是生产商的需提供符合招标范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需提供符合招标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4)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取得所投进口产品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或省级区域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须加盖授权方单位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时间:2024年11月0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