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扩建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扩建项目(一期)施工以项目代码:2407-460204-04-01-914326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三亚洁城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三亚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扩建项目(一期)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三亚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扩建项目(一期)施工: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循环产业园内JZLJ-TYZYH01地块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三亚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扩建项目(一期)用地面积41074.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819.43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9739.43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与相关补充文件包含的所有工程)
2.5 招标控制价(元): 69935428.66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亚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扩建项目(一期)施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
(3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本数),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1.投标人中标后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填报的拟派关键岗位人员须满足:2024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在投标单位缴纳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2.本项目招标仅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9家投标单位参与投标,其余投标单位不予参加,按无效投标处理。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hainan.gov.cn/)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申请《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三亚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扩建项目(一期)施工:
4.1 请于 2024年10月16日18时30分 至 2024年1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690000.0 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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