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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气象局陕西高新农业气象保障工程-陈仓粮食气象监测服务站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1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ZB-2024-015 项目名称:陕西高新农业气象保障工程-陈仓粮食气象监测服务站项目 预算金额:16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和需求: 陕西高新农业气象保障工程陈仓粮食气象监测服务站项目1批 项目概况: 陈仓粮食气象监测服务站项目 项目用途: 本项目为陕西省现代农业气象保障工程中的现代农业气象业务平台建设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9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事业单位可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提供国家规定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缴税凭据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5)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小企业声明函;(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事业单位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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