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智能装备生产研发中心新建工程(保障性租赁住房)已由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6-330281-04-01-953641、2206-330281-04-01-243978,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余姚市舜恺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余姚市舜恺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本项目投资估算85075万元,建设规模:总装修面积约14010平方米,建设地点:三七市镇余姚机器人小镇。 2.2招标范围:B-1#楼、4#楼的装修及水电安装(含智能化),装修面积B-1#楼约6420㎡、4#楼约7590㎡。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安全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1名),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1名(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指派)和具备机电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1名(联合体投标的由成员单位指派)(总共2名),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0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0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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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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