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2024年彩色电视机等一批物资采购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以编号 ZY24-XA307-WZ933批准采购,资金来自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带量采购招标,共划分1个标包,预计采购总金额61万元(不含税、含运输配送费、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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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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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它清管附件 清管器跟踪仪 KDH-8003 660mm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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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循环传菜机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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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空作业车 GTHZ170 16.75m |
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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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彩色电视机 L98M6 高清电视机 98" 黑色 |
台 |
4 |
2.3 交货地点:内蒙古乌审旗第五采气厂乌兰陶勒盖区域物资共享中心。
2.4 质保期:标的物验收合格后提供至少1年质保。
2.5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止。
2.6 技术要求: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具体见附件1。
2.7收货说明:
2.7.1供货时必须提供盖有厂家印章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等(纸制说明书)等其他资料、有有效期的产品出厂日期均为2个月内。
2.7.2在质保期内,供货商负责质量问题的跟踪和解决,所有服务及配件更换全部免费;质保期外,成交单位能更及时地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撑及服务。
2.7.3若存在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在3小时内为用户提供电话、邮件等技术咨询服务,48小时内到现场提供服务,解决或排除质量问题。
2.8 验收标准
2.8.1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准备验收并做好验收纪录,具体按照物资设备部相关制度细则执行。
2.8.2若存在物资验收不合格,则通知厂家现场整改或更换,整改、更换后再次检验,直至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没有处于以下不良状态: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不抵债、破产、拆分、转租/售,正在处理的法律纠纷可能构成合同执行风险等。
3.3 其他要求:
3.5.1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5.2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5.3中石油库内投标人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投标人或其他相关产品处于“冻结”、“中止”、"终止"状态的一、二级物资投标人或相关产品,不具有投标候选人资格;
3.5.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1日内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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