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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场T3地上停车场道路基础设施修缮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10-15 收藏项目
1.(请登录)受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沈阳机场T3地上停车场道路基础设施修缮工程项目实施竞争性谈判工作,现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并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沈阳机场T3地上停车场道路基础设施修缮工程项目

工程范围:拆除破损散水坡混凝土基础后进行重新砌筑;拆除塌陷泊车位植草砖和混凝土基础,新建基础层和更新泊位植草砖(部分植草砖利旧),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规范及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最高响应限价:人民币81973.8元(含税)(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工程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施工

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4本次谈判不接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响应,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有关“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未提供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5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21年1月1日至谈判响应截止日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新成立的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6供应商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一般纳税人网络查询截图或2024年1月至今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竞争性谈判响应。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5日 至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获取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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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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