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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彩电中心数字影视文创基地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15 收藏项目

重庆彩电中心数字影视文创基地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彩电中心数字影视文创基地项目已由重庆市九龙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08-500107-04-01-65697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项目代理业主为重庆九龙园高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九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代理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68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老旧建筑及设施改建升级,主要涉及外立面改造升级(铲除瓷砖,喷涂真石漆,加装LED显示屏)、楼顶及墙面防水处理、玻璃屋面翻新修复、楼顶场景改造提升、公区环境改造升级、一楼咖啡厅的翻新和展厅改造升级、下沉庭院改地下停车场、临街商铺拆除改造升级等内容。新建楼宇载体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约15000平方米,地下部分约5000平方米),主要涉及场平、土建、机电、幕墙、公区基础装修、室外和景观工程施工等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1877.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305.05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工程和红线外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施工,以及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管线迁改和临时及永久水、电、气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设计及施工)等。配合办理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验收等相关手续,以及相关协调工作,配合完成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协调因工程建设需要的城市管理、环境保护、交通等手续办理,向发包方人提供临时设施,编制工程竣工资料、工程竣工验收等直至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质量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设计服务:包括红线范围内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和所有深化设计(包含高压、低压配电深化设计、审核及费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和设计论证等设计工作,以及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包括设计驻场服务、专项论证及费用)、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二次装修设计、绿化景观设计及方案和效果图。

(2)工程施工:完成招标人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场平土石方、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绿建、节能 、消防、强弱电、电梯、装配式、人防、车库划线、装饰装修、 边坡挡墙、绿化景观、绿化移栽、综合管网、场内道路、灯饰工程、生化池、门窗栏杆、涂料保温、幕墙、入口周边人行道改造等及相应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0 日历天。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30  日历天(不含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

☑施工工期: 270 日历天[其中改造部分、新建建筑一层(含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及周边环境)于2025年4月10日前完工]。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2.1业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

3.1.2.2业绩类型要求:只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

(1)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

(2)具有☑ 1个设计业绩、☑ 1个施工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

3.1.2.3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民用建筑工程

工程造价(设计业绩对应为工程投资额):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应于2024-10-23 18:00:00(北京时间)前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13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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