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怀化市洪江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怀化市洪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怀化市洪江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洪区发改〔2024〕97号,建设单位为怀化市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总投资为12099.96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申请超长期国债和地方配套资金。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怀化市洪江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
1.2.2建设地点:怀化市洪江区;
1.2.3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改造内容为:(1)设计规模: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1.5×104m³/d,已建规模1.0×104m³/d,本次提标及扩容至1.5×104m³/d。(2)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AO+MBR”工艺,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污泥浓缩+调理+板框压滤”。(3)建设内容:新建部分:新建AAO生化池1座,设计规模0.5×104m³/d;新建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及膜格栅1座、新建MBR膜池及设备间1座、鼓风机房及加药间1座、污泥浓缩池2座、污泥脱水间1座,设计规模1.5×104m³/d。改造部分:对现状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紫外消毒渠进行设备改造、对现状UNITANK池改造为AAO生化池。本项目招标金额为:5149.67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4667.42万元,设计费60.25万元,预备费422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为540日历日,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日;施工工期510日历日(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日止)☑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招标范围:怀化市洪江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包括设计、施工。具体范围为:(1)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证书,尚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具备认证资格条件下,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其他要求:1、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2、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采用承诺备案制,具体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承诺函格式自拟);3、本项目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具备认证资格条件下,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起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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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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