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贵龙大道和周边区域市政设施及路灯养护维修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P522730
项目序列号:ZFCG20241015002
预算金额(元):524095.00元
最高限价(元):524095.00元
采购需求:采购贵龙大道和周边区域市政设施及路灯养护维修管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贵龙大道和周边区域市政设施及路灯养护维修管理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2409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贵龙大道和周边区域市政设施及路灯养护维修管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申请人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税务局盖章的免税证明或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及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社保局盖章的不需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或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公司,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2)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对应截图,截图日期应为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适用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⑦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5日00时00分至 2024年10月22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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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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