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争性磋商内容:1.项目名称:清潭体育中心人防设施维修。2.采购预算:人民币********.47元(其中包括暂列金********万元)3.最高限价:人民币********.47元(其中包括暂列金********万元)注: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及总价均不得超过控制价中所标明的金额,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二、对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7.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10.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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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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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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