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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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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场地租赁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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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 |
场地租赁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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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3 |
场地租赁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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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4 |
场地租赁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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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5 |
场地租赁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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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6 |
场地租赁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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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7 |
场地租赁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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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8 |
场地租赁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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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9 |
场地租赁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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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0 |
场地租赁 |
项 |
1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应答人应为标的物权属人、或代理商、或所属单位; (1)新租一手房(应答人为开发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2)新租二手房(应答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房屋产权证或证明房屋所有权的相关材料(包括: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当地房产局备案证明,至少具备一项)。 (3)新租二手房(应答人为自然人):房主身份证( 若房屋产权为共有,需要提供共有人身份证) ;房屋产权证或证明房屋所有权的相关材料(包括: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当地房产局备案证明,至少具备一项)。 3、发票要求:可以开具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为5%。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应答人若为企业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应答人为自然人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 6、现场勘查评估房屋是否满足建设标准:谈判工作组现场对房屋进行建设标准勘查,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请于2024年10月15日16:00至2024年10月20日16:00,(请登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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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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