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物资公司机械设备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主要是技术监督中心、呼伦贝尔分公司等所需的组合冷库(移动冷库)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3名的为中标人。当进入第二步的有效投标人数量等于3人时,中标人选取数量采用末位淘汰。工作量分配原则:(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照招标有效期内采购额度进行采购量分配,选取中标人为3名,工作量分配比例为第一名中标人按50%(300万元)、第二名中标人按30%(180万元)、第三名中标人按20%(120万元);实际中标人为2名时,该招标项目工作量分配比例为第一名中标人按60%(360万元)、第二名中标人按40%(240万元);如项目实际中标人为1名时,招标项目工作量全部分配给该中标人。(2)如供应商中标后,因特殊情况无法供货且未签订合同的,将该供应商的全部工作量平均分配给其他中标人。(3)如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无法供货的,将该供应商全部工作量的估算金额减掉该供应商已签订全部合同金额后,将该供应商的剩余工作量平均分配给其他中标人。(4)工作量实际分配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6年12月30日。
2.3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的日期执行。
2.4 交货地点:合同中指定的交货地点。
2.5 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请登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招标产品生产能力的制造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冷库”或“制冷*设备”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或"设计"或"研发"字样,(*代表0﹣多个字符,应为用来修饰、限定、说明名词或代词的品质与特征的定语),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
3.4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至开标日前(不含开标当日)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本次招标货物需求明细表中任意一型号的检验或检测或测试或校准报告/证书,检验或检测或测试或校准报告/证书内容必须体现:控制温度。数据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书要求。(检测项目名称必须与招标货物名称相同,如名称不同实质相同应出具说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一致)。投标人名称、报告的委托单位名称、报告的生产/制造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报告原件扫描件为准)
3.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3.6投标人须在商务报价表或结构化的物料明细表的备注栏中填写其投标产品的品牌及规格型号;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10月14日16:00:00至2024年10月2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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