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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G240兰考境豫鲁界至堌阳镇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设备租赁(摊铺碾压设备)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1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G240兰考境豫鲁界至堌阳镇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目前资金已落实,已具备工程设备租赁条件。承租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G240兰考境豫鲁界至堌阳镇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为确保本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现对摊铺碾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租赁。

2、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

G240兰考境豫鲁界至堌阳镇段改建工程项目桩号K0+000~K14+817,全长14.817公里,公路等级为一级,设计时速为80公里/小时,工程施工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标志标线、平面交叉、管线交叉、交通工程、预埋管线、绿化、环境保护等工程。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租赁设备一览表(见附表)

2.3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经营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竞谈设备租赁经验的出租商。

3.1.2设备保供能力要求:租赁设备生产能力应满足竞谈人施工进度的要求,并配备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并有一定的垫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

3.1.4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无在其他项目设备投标中提供虚假设备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3年无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1.5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投标时注明增值税税率。

4、招标方式

4.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2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4.3评标完成后,预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完成对业主要求的资格准入、资格审核及报备等相关工作。若不能完成,预中标人不能中标时,招标人不对该项负责。

5、招标安排

5.1、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9日(08:00--18: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正常上班。

5.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8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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