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D-01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酒店办公综合体等4项)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京发改(核)〔2023〕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福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工程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D-01地块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15133.9平方米,地上面积8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133.9平方米合同估算价106500(万元)
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956日历天
2.4本工程的招标范围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D-01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酒店办公综合体等4项)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以及室外工程等。
2.5其他建筑高度150米。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资质,已竣工的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建安费8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工程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1)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业绩的考核以各自的工作量所占比例加权折算。(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不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其他信誉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4年10月14日17时00分至2024年10月21日09时0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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