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073
3.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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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项目周期 |
最高限价(研制经费)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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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载高压储能装置研制 |
2025年11月30日前 |
500万元 |
1套 |
详见产品要求 |
★3.1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3.2竞争规划:本项目通过方案择优选择中标人1家。
★3.3本项目对竞争失利单位不进行补偿。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供应商股本结构不含外资成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若法人更换中则同时提供法人更换证明);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
3.提供近三年(2021-2023)经审计单位出具的报告;
4.具有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颁发的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注:已通过审核单位尚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政府行政保密部门出具的已通过审核相关证明。
5.具有军委装备发展部颁发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原总装备部颁发的《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6.具有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已完成“两证合一”的单位不需要单独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未被列入军委装备发展部失信名单和处罚名单;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发售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8日(0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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