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修改为“企业营业执照”2、原招标文件中“根据施工请款资料,每半年按照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5%支付监理费;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范围内全部工程量的85%监理费;施工结算、资料归档及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总价的100%监理费。”现修改为“根据施工请款资料,每半年按照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