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商物流分公司副食品项目食材供应商紧急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LF0)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商物流分公司副食品项目食材供应商紧急采购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商物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内容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商物流分公司副食品项目食材供应商紧急采购服务项目,中标人数量1家,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
服务内容:根据采购人报送的食品种类清单提供指定的食材,在指定时点前配送至指定的仓配中心场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副食品应在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和磋商文件要求的同时,符合采购人的具体订货要求。
项目预算:本项目合计采购预算约含增值税180万元/三个月。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响应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响应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响应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7.响应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样本复印件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8.响应供应商需要提供承诺声明,承诺声明应当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注: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9.响应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4日9时00分到2024年10月21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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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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