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水泥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二、项目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大营镇萂村村委会洪水塘。
三、项目概况:根据《云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云环通〔2024〕50号),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6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已被列入云南省超低排放改造范围,公司需对该水泥生产线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环节的脱硝设备、收尘设备、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物料储存及输送上料口、卸料口,运输车辆及门禁系统、电子台账等设备、设施进行改造,最终实现氮氧化物排放、颗粒物排放、二氧化硫排放、氨水消耗、氨逃逸等指标、无组织排放、在线监视监测和运输车辆及管理设备、设施符合云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产业政策管理要求。
四、采购内容:按照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现行相关规定,完成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6000t/d水泥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评审工作,以及该项目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入库、资金拨付申报材料编制、资金拨付手续协助办理等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对水泥生产线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环节的基础设施、脱硝设备、收尘设备、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物料储存及输送上料口、卸料口、运输车辆及门禁系统、电子台账等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运行时的颗粒物排放、氮氧化物排放、氨水消耗情况等进行调查、收集。
2.根据调查情况,对水泥生产线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环节超低排放改造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结合生产实际提出本项目脱硝设备、收尘设备、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物料储存及输送上料口、卸料口、运输车辆及门禁系统、电子台账等设备、设施的技术改造方案、总图布置方案以及投资估算等,为下一步具体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提供依据。
3.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现行规定,按照可研报告编制大纲的相关要求,完成“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水泥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的评审工作,以及该项目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入库、资金拨付申报材料编制、资金拨付手续协助办理等工作。
4.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必须符合《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云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云环通〔2024〕50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的通知》(环办科财〔2021〕22号)等相关文件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超低排放改造目标、指标要求和项目立项审批、备案要求,以及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入库申报、资金拨付的条件、要素。
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五、报告编制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可研报告(送审稿)编制。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投标确认方式:本次磋商采用电子邮箱投标确认方式(电子邮箱报价)。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②未在“信用中国”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
③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
④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⑤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行为记录(以2017年10月15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⑥未在烟草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数据库或合和集团的供应商名单信息平台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公告发布时间:本次磋商公告于2024年10 月14日等有关平台发布。
2.报名时间:有意报价水泥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14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止,(正常上班时间:8:30-12:00,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二、项目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大营镇萂村村委会洪水塘。
三、项目概况:根据《云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云环通〔2024〕50号),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6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已被列入云南省超低排放改造范围,公司需对该水泥生产线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环节的脱硝设备、收尘设备、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物料储存及输送上料口、卸料口,运输车辆及门禁系统、电子台账等设备、设施进行改造,最终实现氮氧化物排放、颗粒物排放、二氧化硫排放、氨水消耗、氨逃逸等指标、无组织排放、在线监视监测和运输车辆及管理设备、设施符合云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产业政策管理要求。
四、采购内容:按照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现行相关规定,完成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6000t/d水泥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评审工作,以及该项目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入库、资金拨付申报材料编制、资金拨付手续协助办理等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对水泥生产线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环节的基础设施、脱硝设备、收尘设备、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物料储存及输送上料口、卸料口、运输车辆及门禁系统、电子台账等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运行时的颗粒物排放、氮氧化物排放、氨水消耗情况等进行调查、收集。
2.根据调查情况,对水泥生产线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环节超低排放改造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结合生产实际提出本项目脱硝设备、收尘设备、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物料储存及输送上料口、卸料口、运输车辆及门禁系统、电子台账等设备、设施的技术改造方案、总图布置方案以及投资估算等,为下一步具体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提供依据。
3.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现行规定,按照可研报告编制大纲的相关要求,完成“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水泥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的评审工作,以及该项目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入库、资金拨付申报材料编制、资金拨付手续协助办理等工作。
4.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必须符合《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云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云环通〔2024〕50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的通知》(环办科财〔2021〕22号)等相关文件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超低排放改造目标、指标要求和项目立项审批、备案要求,以及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入库申报、资金拨付的条件、要素。
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五、报告编制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可研报告(送审稿)编制。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投标确认方式:本次磋商采用电子邮箱投标确认方式(电子邮箱报价)。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②未在“信用中国”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
③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
④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⑤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行为记录(以2017年10月15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⑥未在烟草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数据库或合和集团的供应商名单信息平台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公告发布时间:本次磋商公告于2024年10 月14日等有关平台发布。
2.报名时间:有意报价水泥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14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止,(正常上班时间:8:30-12:00,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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