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一烧机头电除尘超低排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招标人为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360㎡烧结机机头目前配套2×260㎡三电场静电除尘器,设计烟气量为2×1080000m3/h,电场风速1.15m/s,电源采用金华大维普通单相电源。按超低排要求,烧结机头烟气进入脱硫设施前宜配置不少于四电场的配备高频电源或脉冲电源的电除尘器,电场风速宜<0.75m/s。此两台电除尘器的电场数量、电源形式和电场风速等均不符合超低排要求。同时,电除尘器2006年投产,经过近二十年运行,壳体漏风严重,电场极板极线变形,电场除尘效率下降,影响后端主风机和脱硫脱硝的正常使用。此项目对机头电除尘器进行超低排升级改造以满足长时间稳定运行和超低排的要求,达到出口粉尘排放≤30 mg/Nm3。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总承包范围为:
投标方提供整套全新、先进、成熟、完整、安全可靠,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规格书要求的除尘系统装置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
供货及服务范围包括本项目范围内新建设备、材料及系统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安装、培训、调试,配合办理安评、能评、环评、消防验收等事项,并可顺利通过验收。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条款中未列出或数量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投标方提供系统随机备品备件。
投标方提供供货及服务范围内设备及系统的运行、控制和功能说明书。
具体详细的工程内容详见《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一烧360烧结机机头电除尘升级改造EPC总包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等。投标方需对本项目的完整性负责。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建设及投产运行(含辅助系统)。
建设地点:湘钢厂区内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必须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需具有近五年 (2019年6月1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至少有一项在国内承担的烧结机机头电除尘器(处理工况风量1000000m3/h及以上)EPC总承包工程业绩,且该项目已投运 ( 工程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投运证明等证明材料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
3.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记录);②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③投标人未在湖南钢铁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内。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 2024年 10月14日17时00分到2024年10月 21 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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