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DX
项目名称:韶关市中心血站血液成分分离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7.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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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交货期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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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中心血站血液成分分离机采购项目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
是 |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不属于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工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如投标人为经销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按国家规定执行)。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投标产品有注册或备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3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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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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