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招标范围:江渡新苑北区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数量为51部,主要包括电梯的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等,办理设备验收手续并保证验收合格,取得相关安全技术监督部门的使用许可证及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保工作,具体见技术标准及要求。
2.4项目总投资额:约154600万元,(其中本次货物采购及安装金额约1390万元)。
2.5计划工期:60 日历天,(分批次供货安装,自甲方发出供货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
2.6项目标段名称:项目标段名称:江渡新苑北区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编号: E6112053509ouxib3m9f001;标段类型:货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为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V≤2.5m/s)、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或以上资质;
3.3申请人为代理商:①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V≤2.5m/s)、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或以上资质;②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V≤2.5m/s)、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或以上资质;③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资格预审申请。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质量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3.5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2)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并声明承诺联合体各成员方对本次申请以及中标后签订合同承担连带责任,该协议必须随同申请文件一起提交。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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