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
项目概况 国有嵩县陶村林场护林房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嵩政采 | |||||||||||||||
| 2、项目名称:国有嵩县陶村林场护林房提升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 4、预算金额:710,964.66元 | |||||||||||||||
| 最高限价:710964.66元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2、项目概况:国有嵩县陶村林场护林房提升项目,施工内容主要包含:九皋山顶瞭望台功能完善:瞭望台及厨房外立面和内墙改造、门窗屋顶造、道路及门前地坪硬化;姜公庙瞭望台加固改造:道路及门前地坪硬化、瞭望台外立面和内墙改造、门窗改造、院墙改造、电路改造;改造张雨沟管护站133.8㎡;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工期:6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8、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9、标段划分:1个标段 |
|||||||||||||||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洛财购〔2021〕1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不含临时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 3.4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劳动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时,应按照文件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国有嵩县陶村林场护林房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pdf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