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泰州市兴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兴化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度泰州市兴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兴化市兴东镇、沙沟镇、大营镇、中堡镇、临城街道、竹泓镇、钓鱼镇等乡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2025年泰州市兴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项目面积5.6万亩;总投资估算金额:13387.5万元;(初步确定改造提升项目面积5.6万亩,相关规模、造价最终确定数按省下达文件为准;服务时间为:30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2025年泰州市兴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荡北村、朱庄村、高新村、新中村、付堡村、兴龙村、东皋村、沙湾村、陆家甸村、戚家村、刘陆村、花沈村、西浒垛村、朱中村、新元村、民乐村、联合村、孙联村、双建村、朝阳村、肖家村、文好村等乡镇建设规模约2.8万亩,总投资约6807.5万元(实际投资以省厅下文为准),对应设计费用概(估)算金额:136.15万元;2025年泰州市兴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二标段:大营、竹泓、钓鱼等乡镇建设规模约2.8万亩,总投资约6580万元(实际投资以省厅下文为准),对应设计费用概(估)算金额:131.6万元。
2.3.2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方案编制、项目区相应的地质勘探与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间的变更、结余增做项目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和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工作;以及设计方案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和概算财政评审;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报告、图纸、概(估)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技术条款等各阶段勘探、测量、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30 天
多阶段勘察设计服务招标的,主要节点成果、服务期限要求:
(1)中标单位签订单项工程合同后5 天内,提交勘察资料及初步方案;
(2)初步方案经讨论通过后,5 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
(3)可研报告审查后,5 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文件(含项目建议书);
(4)可行性研究立项批准后,5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5)初步设计批准后,5天内完成招标设计,同时提供工程量和技术条款;
(6)初步设计批准后,5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做好施工图审查工作。
2.5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通过施工图审查并上交成果后一个月内,付设计费总额的50%;待工程决算审计完成后结清设计费总额的余款(本项目最终结算勘察设计费=工程结算审计价*中标费率)。每次付款时,承包方应按照现行的国家税收政策,出具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
(6)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 /
(7)勘察设备要求: /
(8)信用等级要求: /
(9)其他要求: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设计相应资质的单位。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0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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