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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绿美园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建设-科普标识牌制作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10-11 收藏项目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C

二、采购项目名称:林长绿美园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建设-科普标识牌制作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18,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林长绿美园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建设-科普标识牌制作

一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118,000.00

2.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工业(制造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5日期间(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电子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10月17日09时00分—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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