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速地产集团营销费控管理系统采购服务已由 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速地产集团营销费控管理系统采购服务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FW202410111……
2.2 招标类别:服务
2.3 项目名称:高速地产集团营销费控管理系统采购服务
2.4 项目地点:合肥市
2.5 项目概况:高速地产集团营销费控管理系统采购服务
2.6 项目概算:70万元
2.7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营销费控管理系统。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8工期:202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系统上线。
2.9 免费质保期:系统验收合格后不低于2年,具体期限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
3.1.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软件开发商,允许分公司进行投标,提供分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唯一授权文件;
3.1.2允许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软件开发商出具的软件销售服务代理协议;
3.1.3近三年具有一个类似业绩;
3.2拟派团队负责人:1名,须为公司主要技术服务管理人员(提供公司开具的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无行贿犯罪承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以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为准。
3.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index.js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备注:
(1)“近三年”指2021年1月1日至今。
(2)“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费用管理系统服务业绩,提供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费用管理系统业绩也予以认可;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如不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业绩时间、合同内容等),应另附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其他材料以签发落款时间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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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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