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延寿专项资金(机组延寿节能评估)谈判采购二次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延寿专项资金(机组延寿节能评估)(采购项目编号:JNC203-CG-240914512、SXZB-2409229911JNF2299/01),已由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晋控投资字〔2024〕286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发电”)位于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南坳村,是国家“八五”重点建设工程。工程于1993年12月开工建设,总投资约55亿元,1996年12月到1999年11月四台机组逐年投产发电,设计寿命30年,目前已服役25~28年,将于2026年12月起逐步服役期满,为保证阳泉市供热热源有序衔接,阳光发电需开展机组延寿工作。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编制4台机组延寿节能评估(包括机组水耗评估),并按要求组织行业专家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3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延寿节能评估报告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里没有机组容量相关内容,则需提供其他机组容量相关证明文件);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10-11 17:30至2024-10-14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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