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矿区剥离物堆场工程勘查与治理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已列入公司年度采购计划,招标人为宁波思通矿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矿区剥离物堆场工程勘查与治理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2服务范围:矿区剥离物堆场工程勘查与治理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相关服务内容。
2.3最高限价:350000元。
2.4服务期限:50个工作日(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送审稿;随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并最终提交成果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3.4本项目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有①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测绘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测绘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1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6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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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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