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大港油田公司电力电工设备(常用电工物资)集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4年度大港油田公司电力电工设备(常用电工物资)集采项目,此项目预计总金额400万元(含税价),此集采项目为预估量,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2 招标范围:常用电工材料,具体详见《2024年度大港油田公司(常用电工材料)集采明细》;
2.3 交货期:供应商接到物资供应公司正式计划30日内交货;
2.4 供货期限:自集采公告发布之日起2年;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6 交货地点:大港油田;
2.7服务要求/质量要求:到货物资执行国家标准(见公告附件)。质保期为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在质保期内,集采中标供应商出现质量问题,要求技术人员24小时内做出响应,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按照需求方时间要求安排到达现场处理,按要求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如更换或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赔偿由此给需求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投标人需为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制造商。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提供投标产品第三方质量检验报告(经CMA或CNAS认证),报告中的执行标准(或技术要求)应与本项目要求相符合(检验报告中至少包含绝缘子、绝缘手套、绝缘鞋,环氧树脂梯、接地棒)。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以发票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销售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关键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提供产品销售业绩汇总表,并明确合同号、发票号及其所在页码。销往境外的,须提供相应报关单复印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和盖章)。
3.4信誉要求:①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
3.5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3.6其他要求: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7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 元,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自行负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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