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表面废物处置单元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服务项目(重新采购)
2、项目地点: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3、服务时间:总工期约50个日历日,自收到结果确认函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在采购人提供专家评审提出问题整改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服务工作(提交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企业实际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报告)。
二、项目发布
本采购项目信息发布。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包括冶金行业乙级或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未被列入东实环境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成交人需按照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编制绿色工业服务项目表面废物处置单元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报告,主要编制技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言、编制说明、建设项目概述、危险有害因素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建设及场地布置、重大危险源分析、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分析、安全设施专项投资概算、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采纳情况、预期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可能出现的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报告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专家评审等。
(二)项目要求
1、成交人必须应采购人要求成立项目组,指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必须专业配备齐全,具备丰富经验,各专业能独挡一面。拟派项目组成员应有相应的资格、能力和业绩,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体合作精神。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改。
2、成果要求:
(一)提交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提交《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表面废物处置单元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报告》。
(二)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工作成果的评价标准:成交人需保证《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表面废物处置单元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报告》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与规范、企业实际,满足专家评审及安全监管部门的技术审查要求。
(三)评审的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人组织进行,成交人协助开展
3、相关说明
报价人的报价视为了解采购人现场情况、项目内容和工作量等。对项目要求及现场有疑问,可到采购人现场勘察或咨询卜工13532736436。
五、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星期四)11:0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