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购置激光除杂设备冷水机组(招标代理编号:HXY2024-132),已由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购置激光除杂设备冷水机组。
2.2交货地点:海南省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龙产业园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3项目最高限价:¥385000.00(人民币叁拾捌万伍仟元整)。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2.5招标内容:购置激光除杂设备冷水机组及附属连接管路改造、控制系统(含旧设备拆除)等,数量:一套。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银行付款凭证或完税证明为准)。
3.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保障缴费证明以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缴存单据、缴纳清单等)、完税证明、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障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资料为准,社会保障缴费证明要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
3.4“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评标阶段,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要求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4.投标注意事项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4.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可在保证金中抵扣。
4.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4.4投标人如无法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会的,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原件(如项目要求),且自行承担文件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破损或丢失或因物流原因导致未按时送达指定开标地点的后果,并默认认可开标环节的密封性检查结果、唱标结果及其他事宜。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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