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现需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由辽宁省黄金物资有限公司组织对其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请登录)
3.项目名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评审项目
4.项目地点: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新民镇
5.招标编号:(请登录)
6.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
7.招标内容:
7.1 编制排山楼、新民两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竣工自查自验报告、2024年度及新方案审批通过前所需年度的(如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治理恢复总结报告,报告应满足主管部门的要求,保证上阶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的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7.2 根据保护区调整情况以及招标人办理矿权情况,对拟申请的采矿权扩界范围即排山楼金矿区、新民金矿区及周边探矿权合一后范围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二合一方案),并通过评审取得评审意见及公告结果(下图黄色虚线为拟申请扩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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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甲级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资质甲级资质;
3.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具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或环境地质或水工环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投标人与项目经理签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并向招标人提供为项目经理缴纳至少一年的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若中标,除招标人要求或书面同意外,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4.通过“企查查”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5.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未出现重大失误情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 9:00时 至 2024 年 10月 16 日16:00时。
2.标书费:本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