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五区/第四区工程EPC总承包问题回复(二)招标公告
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五区/第四区工程EPC总承包问题回复(二)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1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五区/第四区工程EPC总承包
二、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光伏支架基础与附件初步设计报告中桩型不一致,请明确本项目支架基础采用哪种形式。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交联电力电缆35kV(2)使用环境“部分电缆需架空,电缆应满足室外风淋及紫外线照射等严酷条件下25年敷设的耐久性。”初设报告中采用直埋,请明确35kV电缆敷设方式。
回复:投标阶段全部按直埋敷设方式报价。
3、初设报告中含智能运维方案,包含移动化智能巡检、无人机智能巡检、智慧电厂解决方案等,请问本次招标是否包含上述智慧运维方案。
回复:不包含。
4、工程量清单型号和数量能否变更调整?
回复:按工程量清单执行,不得修改。
5、首年系统效率是否含组件首年衰减?
回复:包含。
6、招标文件第二章第********节“投标文件的组成”中各章节标题为阿拉伯数字,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各章节标题为汉字数字,请明确投标文件中各章节编号形式。
回复:两种方式均可,不构成否决投标的条件。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项“技术部分”所包含章节内容及排序与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评审因素索引表”技术评审部分一致,但与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章节内容名称及顺序不符,请明确以哪一种标准为准。
回复:可以修改“评审因素索引表”的格式,也可以调整“投标文件格式”中列明的章节内容和名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修改和调整不构成否决投标的条件。
注:未单独回复的问题请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执行,不另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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