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包头南站50kgm道岔改造工程等五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4〕173号),新建高铁综合维修基地附属房屋(卓资东)项目批准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按照信息公开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
项目简况:卓资东高铁综合维修基地院内南侧新建材料库房。
建设地点:卓资东高铁综合维修基地
2.2 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新建地上一层砌体结构材料库400m2, 建筑高度3.75m, 及给排水、 消防、 电力等配套工程。
2.3 预算费用:840144元。具体以集团公司批准预算为准。
2.4 工期:4个月。
2.5 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按铁路验收标准。安全目标: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3. 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 申请单位资格能力要求:
3.1.1申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以来)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且具有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4.需具备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和施工方案报批的能力,并能承担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提供扫描件、网站截图等证明材料)。
3.2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 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4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5 申请单位与本项目管理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4. 申请文件递交
4.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4年10月12日18: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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