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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4-10-1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HL********A 2、项目名称: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20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 6、采购需求: 根据《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文件,对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本级行政许可及上级许可涉及到本区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第三方技术服务进行招标,采购内容包括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上报)信息填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核查、水土保持监测、监理落实情况核查、水土保持措施自主验收情况核查、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所有审批项目的日常监管和专门监督检查,配合做好水利部和省水利厅下发的水土保持图斑核查,对编制水保方案报告表项目,出具一次检查报告,编制水保方案报告书项目,每半年(服务期)出具一次检查报告。 7、服务时间:自服务合同签订后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的业绩,或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第三方技术咨询的业绩,或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或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业绩; (2)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或水土保持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为本辖区在建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提供监测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方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信用查询渠道:“****网站;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各投标方由信用查询渠道自行查询打印并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ƒ信息信用的使用规则:仅用于参加政府招标活动,招标人委托**用记录进行动态甄别; ④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方的投标资格将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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