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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镇江市传染病医院)5#楼维修出新工程采购公告
日期:2024-10-1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镇江市传染病医院)5#楼维修出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279302.84元,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或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见投标函第10条【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或资格承诺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报价;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 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参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所属行业: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并提供开标前一个月(2024年9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且无在建(供应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3.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0-23 09: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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