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关于准予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4〕288号)、宿迁市水利局以关于转发《关于准予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行政许可决定》的通知(宿水办〔2024〕8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宿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标人为宿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经开区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建设地点
2.1.1项目概况
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的工程等别为Ⅲ等,护岸工程级别为4级,刘桥站主体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配套节制闸主体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岸坡加固及护砌,改造环城西路橡胶坝,桥梁锥坡改造及桥底护砌;新建刘桥站,配套节制闸、跨渠桥梁,整治船行干渠,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工程概算投资36278万元,其中转批经济技术开发区总投资约7587万元。
2.1.2建设地点
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位于宿迁市境内,其中本标段工程位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2.2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2.1本标段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河道疏浚6.29千米,岸坡加固及护砌总长12.5千米,2座桥梁锥坡改造及桥底护砌,信息化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等。本标段护岸工程级别为4级。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2.2本标段工程投资6411.86万元。
2.3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计划于2024年11月5日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2025年5月31日前具备通水条件,2025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工程,工期421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册人员(不含退休返聘人员)(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C证2人。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1)其他要求1:/。
(12)其他要求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日9时45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