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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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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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名称 |
(请登录) |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抚州高新区轻合金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桩基工程专业分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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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江西省抚州市高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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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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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元) |
桩型:PHC-AB500(100):206.52元每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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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已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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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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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桩基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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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抚州高新区轻合金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桩基工程专业分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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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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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 |
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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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
详见资格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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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详见资格证件 |
标段选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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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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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件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在投标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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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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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详见资格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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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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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请登录) |
联系电话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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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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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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