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和田市声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站建设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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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声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站建设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0-10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和田市声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站建设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95000  
    最高限价(元):139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市声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站建设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22     
   预算金额(元):1395000 
   单位:套 
   简要规格描述:结合和田市现状情况以及国家政策、标准规范要求,现需采购一批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预算金额139.5万元。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履约期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相关标准按以下文件执行: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号)执行;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2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2.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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