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南流江博白县河段内。
工程规模:南流江博白县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前期和勘测设计包括:(1)博白县长远村至双江村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治理河长9.8km,新建护岸14.7km,新建排水涵闸等。(2)博白县西江村上游至福绵交界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治理河长4.9km,新建护岸8.6km,新建排水涵闸等。(3)博白县横塘村至柱石村河段疏浚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治理河长4.85km,新建护岸9.0km,河道清淤治理长5.5km,新建排水涵闸等。(4)博白县生鸡窑桥至利罗村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加高加固堤防长度5.96km,新建护岸48.30km,新建排水涵闸等。
招标范围:前期工作:可行性研究编制(包括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含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移民安置大纲及移民安置专项规划、文物调查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水工程规划同意书等项目审批所需的相关专题报告);勘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现场的设计服务等工作。
标段划分及相应服务期限:本项目招标分为1个标段,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初设报告批复后30天内,完成招标设计和招标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照施工进度提供,满足施工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名录登记并通过审核的咨询企业(专业服务范围:水利水电),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3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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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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