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通信系统备品备件及物资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2024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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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序号 |
分项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分项限价 (总价,万元) |
标包限价 (总价,万元) |
最高限价 (总价,万元) |
交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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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
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
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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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13360 |
合同签订3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及调试 |
注:1.投标报价包括采购标的的设计、生产、运输、保险、装卸、调试、操作培训、维修、技术服务、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2.本次采购,供应商必须以项目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评审和合同授予也以项目为单位。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外资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6.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或重大质量问题;
7.本项目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④未被列入全军武器装备网暂停名单(提供声明函);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须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军内单位须具备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10.须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且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有效;
11.须通过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3.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回避原则”规定的情形;
14.允许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但须满足以上1-14项要求且具备相应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15.必须是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
五、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6日9:00-12:00、14:30-17:00(双休、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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