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梅镇梅沙二路10kV及0.4kV低压电缆线路迁改工程电气劳务分包。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述:洪梅镇梅沙二路10kV及0.4kV低压电缆线路迁改工程电气劳务分包。
(二)实施地点:东莞市
(三)预计采购金额:14.083646万元
(四)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资金来源情况:其他
(六)项目分级:一级
(七)项目分类:工程
(八)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九)合同签订:本项目由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采购人完成采购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由其下属子公司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完成,因此,本项目合同将由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与成交人签订并履行。
(十)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采购范围及清单
(一)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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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费率(%) |
镇区 |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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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洪梅镇梅沙二路10kV及0.4kV低压电缆线路迁改工程电气劳务分包 |
1 |
洪梅镇梅沙二路10kV及0.4kV低压电缆线路迁改工程电气劳务分包 |
14.083646 |
100 |
洪梅镇 |
2500元 |
注:安全生产工器具由总包单位提供。
(二)采购范围:分包商主要承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劳务作业:
1)、拆除部分:拆除1段:二组电缆BLVV-4(1*240)/单条65米共520米,拆除2段:二组电缆BLVV-4(1*240)/单条50米400米拆除3段:四组电缆 BLVV-4(1*240)/单条40米共640米,一组电缆W-4(1*70)/单条40米共160米拆除4段:一组电缆BLW-4(1*240)/单条23米共92米拆除5段:三组电缆BLW-4(1*240)/单条30米共360米。一组电缆WV-4(1*70)/单条30米共120米拆除电缆VV-2(1*16)/单条40米共80米拆除电缆WV-3(1*35)/单条 40米共120米拆除0.4kV铁塔2座、0.4kV水泥杆2座:拆除10kV架空线:JLGYJ-3X95mm2/约380米,10kv铁塔3座及基础、10kV水泥杆6座及基础。
2)、新建部分:5号公用配电站至1号塔:新装低压电缆:2X(ZR-YJV22-0.6/1kV-4X240)约60m;2号公用配电站至2号塔:新装低压电缆:3X(ZR-YJV22-0.6/1kV-4 X240)约100m;2号公用配电站至2号塔:新装低压电缆:ZR-YJV22-0.6/1kV-4X70/约100m;2号公用配电站至1-1号塔:新装低压电缆:ZR-YJV22-0.6/1kV-4X240/约85m;5号公用配电站至2号塔:2X(YJV-0.6/1kV-4X240)约135m;原有电表新装低压电缆:ZR-YJV22-0.6/1kV-4X35/约85m、ZR-YJV22-0.6/1kV-4X16/约60m;2号公用配电站至低压户外箱:新装低压电缆:2X(ZR-YJV22-0.6/1kV-4X240)约50m;5号公用配电站至低压户外箱:新装低压电缆:2X(ZR-YJV22-0.6/1kV-4X240)约30m;新建2台断路器自动化成套(电缆分接箱)新装电缆:FYZA-YJV22-8.7/15kV-3x300mm2/400米。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低值易耗辅材。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四)报价有效性: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费率(100%),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否决报价处理。
(五)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
(六)结算方式:分包商报价费率为X%时,分包工程结算总价=(分包范围内总包结算价(含变更增减费用)-安全生产工器具费用)×分包限价费率(90 %)×分包商报价费率(X%)。(本分包工程结算总价按国家税收政策的要求3%专项增值税发票计算)。
(七)响应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
(八)计价依据:/
(九)相关要求:
1.人员要求
(1)分包商拟投入项目的关键人员(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须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现场管控、统一考核的“四统一”要求,纳入班组化管理。总包商可建立动态调配机制,统筹调配标准团队,按企业需要调配,按个人能力调配。并承诺一个月内配置到位(详见附件《人员到位履职承诺书》)。
2.其他要求
(1)成交单位工人工资占分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5%。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对新增工程量中的工人工资比例进行约定的,按原合同约定的工人工资比例执行。
(2)成交单位需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9%(合同价50万元以下的,不需要履约担保)。
(3)根据《东莞市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方案》要求,成交单位需存储工人工资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1%,可通过保函或保险方式储存。
(4)成交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需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将网页截图提供至子公司备案。
(5)总包单位应设立该工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分包单位工人工资,分包单位应出具《工人工资表工资代发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发放工人工资,并协助总包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
(6)成交单位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工人银行卡开户、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记录表编制工作,并每月5日前交总包单位审核。
(7)成交单位严格按照集团要求应配备专职劳资专管员,与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对接有关建筑工人管理工作。
(8)因分包人原因导致工程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1‰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分包人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还应全额赔偿。
(9)因分包人原因导致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总(分)包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的,分包人除应按承包人意见进行自费返修外,还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还应全额赔偿。
(10)分包人经查实对承接业务进行违法转分包的,分包人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分包人应立即解除其分包合同,承包人有权责成分包人立即组织自身力量投入工程,由此造成承包人或任何第三人以及分包人自身的损失,均由分包人负责。如分包人拒绝解除其分包合同的,承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分包人除应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全额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11)分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在总(分)包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因分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逾期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1‰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分包人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结算完成以第三方财审报告完成时间为准)
(12)因成交单位原因导致运行中的线缆受损、发生线路跳闸,严重时引起架空线路导地线断裂、电缆无法恢复绝缘水平等问题,应由成交单位负责修复故障,并全额赔偿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要求如下:
①因成交单位原因导致运行中的配电电缆受损的,应由成交单位更换整段电缆至原有电缆接头;
②配电电缆通道受损后,原则上按原路径、原规模修复电缆通道,其中电缆沟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修复,电缆埋管采用钢筋混凝土包封加固。无法修复需改变电缆通道路径的,原则上不得采用顶管(拖拉管)的方式,确需采用顶管(拖拉管)的,按原有电缆通道规模+一倍备用管道的规模建设。
③在电缆受损抢修期间,须对停电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公变、专变用户进行发电车保供电,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负责。
(13)成交单位应配合采购人按照试验规程对新设备进行交接试验,严格执行“先装后试”因新设备交接试验出现漏项或试验不规范,导致新设备投运时出现跳闸等事故,每出现一次事故成交单位应按合同金额的3%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单位应当补足差额部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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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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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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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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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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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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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不得存在的情形:供应商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或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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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供应商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完成供应商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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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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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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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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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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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备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或施工劳务备案证明。 |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10月10日17时00分00秒至2024年10月14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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