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YY-N-******** 项目名称###市****局顺舟旺城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0 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和合同约定执行 采购需求:包名项目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采购预算(元)备注整###市****局顺舟旺城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大米、食用油、干货、调料、主食类[米粉、面条、包点(馒头、饺子、包子等]、荤菜、蔬菜、水果、干果、牛奶、蛋糕、面包类等2家0按采购人要求供货注: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成交供应商须协助并配合采购人完成832平台相关采购任务(结算价格与相关采购平台一致)。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料:(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2)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委托**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2、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零售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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