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 项目名称:新湖镇2024年度秸秆离田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有序推进秸秆离田工作,杜绝秸秆露天焚烧,保护生态环境,新湖镇组织下辖行政村对村域内的耕地秸秆开展离田工作。要求负责秸秆离田作业机具不得少于5台套(每台套包括1台打捆机加1台搂耙机。如采用吸草机,则不少于10台套),优先开###路、国省干线一公里范围内及林缘200米范围内的秸秆离田作业。秸秆离田率要在2024年11月底前达到90%以上,次年3月底前离田率达到100%。各村秸秆离田标准达到农田内全部秸秆打捆并运离,保证耕地干净,具备下一年耕种条件、地内秸秆干净程度达到对应村屯负责人满意,工作完成后需要经村屯负责人验收通过。按实际发生计算付款。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农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长财采购********号文件)。********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网”(********)有行贿犯罪记录。********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本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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