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吉首市腾达实业有限公司砂石代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
3、委托代理编号:HND
4、采购项目预算:预计1050万元/年,(基础加工费为12.5元/吨,预估年产量840000吨)。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采购预算 |
备注 |
|
1 |
吉首市腾达实业有限公司砂石代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
砂石代加工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预计1050万元/年,(基础加工费为12.5元/吨,预估年产量840000吨) |
|
|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响应,不得只对部分内容投标报价响应,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6日17点00分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