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怀化市鹤城区竹林坪中型水库水环境治理与综合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怀化市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怀化市鹤城区竹林坪中型水库水环境治理与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怀鹤发改农〔2023〕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怀化市鹤城区水利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怀化市鹤城区水利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怀化市鹤城区竹林坪中型水库水环境治理与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土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怀化市鹤城区黄金坳镇、凉亭坳乡。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本项目主要包括供水工程(其中供水工程包含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净水工程三部分,新建取水浮船泵站、一体化水厂和铺设管道管道总 3D长18.61km,其中隧道 3D长4.80km,埋地敷设3D长 13.81km。取水管长 3D长4.52km,水厂至凉亭坳分支管3D长4.39km;水厂至黄金坳分支管3D长9.70km。一期设计供水规模7000m3/d,二期设计供水规模25000m3/d,供水人口3.1万人。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19),本水厂工程为I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 4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 5 级。按 20 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50 年一遇校核)、水环境治理和水库周边项目开发3个子项,工程概算总投资175058000.00元、建设总工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次招标范围为怀化市鹤城区竹林坪中型水库水环境治理与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土建工程施工,主要为供水工程(取水构筑物、输水管道、净水厂等)和水环境治理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4 处,配套截污管线1.80km,清退网箱养殖点 4 个),招标金额54256626.92元,建设工期4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及以上 。
2.6 其他要求:工程具体招标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B) 投标人近 ☑3 □5 □8 年内(指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供水工程或水厂建设工程(ppp业绩、分包业绩与BT业绩等投融资衍生业绩均不予认可)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一级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高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31日09时止(北京时间)(请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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