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河县粮食应急保障中心仓储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已由新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新批投资[2024]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新河县裕祯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院内。2)建设规模:该项目不涉及新增占地。粮食应急保障中心仓储设施总建筑面积2551.26㎡,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排架构造,基础形式为柱下独立基础十条形基础;其中折线形屋架、屋面板、槽型天沟板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施工;以及平仓的防水工程、给排水工程、地上笼通风工程、电气工程中的测温电缆、粮情监测系统以及平仓中各配电箱采购及安装。3)合同估算价:9411415.23元;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2)本项目在开评标过程中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1 00:00至2024-10-17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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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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