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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楼宇亮化工程二次采购公告
日期:2024-10-1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HCZX-C2024-0091 项目名称###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楼宇亮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3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7.未被“****网站、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建筑业(不得修改),《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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