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YNC
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山护林工作站森林防火易耗品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9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购置一批森林防火易耗品。(内容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2.项目地点:广州市范围内用户指定地点。
3.本次采购货物本为非进口产品,合格的供应商应对全部采购服务和货物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或货物响应。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完毕并通过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根据以下信息进行评审:《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1)。(二)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2)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2)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将自动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自查承诺函(格式4)。(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至 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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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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